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文件精神和我校拟发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本实施细则,相关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以德为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注重考查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全面发展:既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和一贯学业表现,也加强对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及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引导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选拔以过程性评价为主,以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公平公正:强化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营造公平竞争、科学选拔、择优推荐的推免工作环境,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
4.分级管理:推免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领导,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学院依据学校相关要求,结合本学院学科专业实际,制定推免管理细则,明确推免生选拔范围及条件、各专业指标分配原则、推免生选拔办法等。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等教师代表为成员。负责制定学院遴选工作细则、实施方案等,组织完成学院推免各项工作。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周钰谦
副组长:朱正华、吴泽忠、胡建成
成员:修振宇、方国敏、张秋燕、胡鹏、廖开方、李婧雯、张玉、曾凤娇、冀少君、张秋敏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推免工作遴选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本学院的推荐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可包括学院分管领导,教学、学工、科研管理人员
学院推免工作遴选小组名单
组长:周钰谦
副组长:吴泽忠、胡建成
成员:胡容、王长有、李胜坤、修振宇、方国敏、张秋燕、胡鹏、廖开方
教学管理负责审核学生学业成绩,科研管理负责审核学生学科、科研情况,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审核学生思想政治表现。
三、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分配给学院的推免指标数,以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初步测算分配名额,结合教育部精神和学院实际情况,将名额分配到各专业。本年度推免名额为2名,后备名额2名如下: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6届应用数学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表
所属学院 |
专业名称 |
名额 |
小计 |
后备名额 (1:1设立) |
应用数学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1 |
2 |
2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1 |
四、学生申请条件
学生申请应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报名者应为在籍在册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辅修、“中高”计划、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预科等国家政策不予推免的学生)。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学术不端行为。
4.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5.学生在校期间德育考评总评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年级前40%。
6.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生前6个学期当前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所列必修课程修读合格,且第一次正考有不及格记录不超过两门课程。学生前6学期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所列课程修读合格,且学分绩点(GPA)在本年级专业学生中排名前40%。
7.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育成绩均达标(60分及以上)。
8.荣获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9.申请推免学生外语水平获取时间为在校期间,且不晚于推免当年8月31日(含),具体要求如下:
一般专业学生: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考试获425分(含)以上成绩;艺术类学生: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考试获425分(含)以上成绩或外语通识必修课程平均成绩≥80分;外语专业学生:外语类专业学生通过全国专业外语四级考试,获得专业四级合格证书。
五、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案
根据以下综合评价方案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
1.符合申请条件在校本科学生均可自愿报名申请参加所在专业的推免生选拔。学院根据学生申请对参加推免遴选学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按专业由高到低确定拟推免生及候补人选。
2.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由学生当前专业前6个学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范围的已修课程加权平均分(公共选修课因修读学期不确定不计入)和综合素质加分两部分组成。
已修课程加权平均分由学生已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计算确定,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3.综合素质加分说明
综合素质加分考核成绩由学科竞赛类、科研成果类、社会实践类、外语能力类和其他类五个类别模块组成,满分10分,保留两位小数。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制定学院综合素质加分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加分项目依据国家最新文件规定及学校当年实施情况可作相应调整。
所有加分项必须提供证明材料,且涉及相关证明材料为在校期间截止推免当年提交申请时间前获得,学院认真核查加分项原始材料,复印件留学院备查。
学院审核认定学生推免考核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生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予以排名推荐。
六、审核认定学生特殊学术专长
1.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国际)权威科研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计入综合评议加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5人,由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与学业无关、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学院官网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计入综合评议加分。
3.对特殊学术专长认定存在异议的,可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复议结果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七、推荐工作程序
推免工作按照以下工作程序开展: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通知要求向学院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学生根据学院公布的推免实施方案,自愿提交参加推免遴选报名申请。学生在提交推免申请时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填写信息和提交资料属实。
3.学院按时按要求完成推免学生的资格审查和选拔工作。学院将拟推免学生名单及拟候补学生名单在学院办公区醒目位置和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3日。公示期间,若有学生被取消拟推免资格或放弃拟推免资格,须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自愿放弃承诺书并报学生所在学院存档,可由本专业已公示的候补学生顺延递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初选学生名单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