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接收类型、专业及人数
学科专业代码 |
学科专业名称 |
学位类型 |
全日制 |
推免人数 |
070100 |
数学 |
学术学位 |
5 |
085411 |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
专业学位 |
5 |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获得教育部认可的推荐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人员(如:申请人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申请、复试及拟录取流程
1、报名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的时间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完成复试或待录取确认相关工作。
学院审核申请推免生的报考信息,经学校复核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发送复试通知。
推免生以在“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的复试通知为准,并在收到通知后在要求的时间内予以答复,逾期将不再保留其复试资格。
2、材料准备
申请人应按照要求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并在复试期间交学院进行核查:
(1)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阶段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术成果、表彰奖励、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研究生院资料下载);
(5)《学业研修规划报告》(研究生院资料下载)。
考生应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因材料信息错误或信息虚假而导致不能复试及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复试要求
学院本次推免复试采用线下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形式作为应急预案。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对考生专业能力、外语听说水平、创新精神与能力、非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满分300分,其中外语听说水平测试50分,复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综合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小组可根据面试情况合理调整时长。
4、复试成绩
(1)复试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总成绩未达到180分(满分60%)的考生,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5、拟录取
(1)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情况依次确定录取顺序。
(2)申请人须按照学校和学院要求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未按要求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一律不得拟录取。
四、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应用数学学院 冀老师 电话:028-85966348;
邮箱:sxxy@cuit.edu.cn;
应用数学学院网站:https://math.cuit.edu.cn/。
五、举报受理渠道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8-85966365,yzb@cuit.edu.cn;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纪委办公室:028-85966472,jwbgs@cuit.edu.cn。
六、其它事宜
1.关于体检。
(1)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按照要求完成体检,不参加体检(含复检),视为体检不合格,学校将不予录取。
(2)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组织进行。
(3)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在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并打印电子体检表格,经考生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综合医院体检合格后,向拟录取学院提交扫描版体检结果(须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4)研究生新生入学时,还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复查。对于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体检时间安排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
2、申请人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3、当申请人已被我校录取为推免生后,不得通过“双向选择”进行就业,不得再报名参加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学校将按规定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4、研究生新生入学时,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审,若存在下列任一情况,我校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
(1)拟录取后受到纪律处分或存在其他行为可被认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
(3)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
(4)2026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5)《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
5、对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纪的推免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对已经入学者,取消学籍,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录取的推免生原则上按“非定向”确定录取类别。如推免生需按“定向”类别录取,应在复试期间向复试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办理定向培养手续后,统一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检查。
7、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应在复试期间向复试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统一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检查。
8、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应用数学学院
2025年9月22日